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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运用《准则》《条例》开展治理节日病 |
2015/12/29 11:21:05 来源:海州区 赵 航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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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州区委针对日常执纪监督发现的节日病,逐条梳理《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就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四坚持、十禁止”要求,确保廉洁过节。
一是自觉践行《廉政准则》,带头做到“四个坚持”。元旦、春节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的关键时刻,各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坚持做到“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示范作用。
二是对照检查《处分条例》,重申严明“十条禁令”。严禁违反有关规定发放和领取奖金、年货节礼等;严禁违反有关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严禁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发放职工福利;严禁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过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者大吃大喝、违反有关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婚丧嫁娶之名借机敛财;严禁值班不到岗、离岗脱岗、不接听电话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严禁借“两节”之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三是开展联合检查,强化监督执纪。结合该区实际,今年元旦、春节期间将继续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的专项检查活动,由区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形成职能部门负责明查、区纪委负责暗访、接受群众举报的工作格局。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组成专项检查组,其中:区财政局牵头开展津贴补贴等财务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防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区接待中心牵头开展规范公务接待、严格食堂管理专项检查,严防公款大吃大喝及食堂违规吃喝;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防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区总工会牵头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严防违规发放节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对辖区内的商场、宾馆、酒店进行专项检查走访,严防公款购卡。各职能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及时移交区纪委。
四是坚持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工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各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持执纪从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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