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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海州分局联合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2015/12/7 10:02:39   来源:市物价局             打印本页   

     为规范区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单位的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全面增强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意识,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清清楚楚收费,明明白白缴费。市物价局海州分联合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推行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一是由市物价局海州物价分局对进驻海州区政务服务中心的20家单位,逐条逐项核查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二是对进驻区政务中心的各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实行动态管理,“谁收费、谁变更”,收费项目或标准调整的,要在调整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变更公示内容;三是由海州区各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进驻区政务中心各收费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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