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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严查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 84名职工被纳入失信个人黑名单 |
2015/9/16 10:00:49 来源: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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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城区一单位职工郭某因提供虚假异地购房材料提取公积金被查,并导致该职工5年内暂停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且其失信信息被记入市公共信用信用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像郭某这样因骗提套取公积金行为被纳入失信个人黑名单的职工全市已有84名。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逐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导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公积金还商贷业务量均大幅增加。 在惠民便民的同时,个别职工却利用一些小规模的房产中介,通过伪造、变造购房合同、票据虚构房屋买卖行为,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严重危害公积金制度安全运 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充分调研,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按照新出台的《连云港市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失信惩戒办法》,加大对骗提套取公积金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该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郭某提供的提取材料中,相关证明盖章位置、部位模糊,日期签署笔迹等不够清晰。经查发现,郭某所有购房资料均系伪造。最终,其失信行为被通报单位,同时被列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失信个人黑名单有效期5年。
据介绍,为保证职工正常提取,又有效防止骗提公积金行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格审核每一笔提取业务,严惩各类骗提骗贷公积金,确保公积金日常管理有 序、运营安全稳定。同时,该中心还提醒广大公积金缴存人,要珍爱个人信用,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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