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5/5/22 8:44:59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委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四个全面”的重大战略布局,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4周年,进一步营造提振信心、鼓舞干劲、凝聚力量、弘扬先进、选树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发市级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主动融入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推荐名额
   本次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60个左右(其中:工委直属党组织30个;各机关党委、总支所属基层党组织25个;市委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200名左右(原则上单位党员数300人以上评选推荐5名、200人以上评选推荐4名、100人以上评选推荐3名、60人以上评选推荐2名、59人以下评选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60名左右(从事机关党务工作2年以上的专兼职支部委员以上人员)。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出色地完成《党章》和《条例》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突出“五好”要求。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觉融入本单位工作大局,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近两年来单位党员无违纪违法发生;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成效突出;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党建活动阵地作用明显;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融入服务“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平时工作中能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埋头苦干,甘于奉献,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评选推荐表彰对象,主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推荐。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以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评选推荐单位,在广泛宣传动员基础上,通过民主评选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示、审核,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研究确定。具体程序方法是: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程序和方法:由基层党组织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机关党委(总支)考查把关,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5天公示后,无不良情况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对照评选推荐条件,经党员酝酿评选推荐、党小组提名、支委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员,进行党员大会票决,再由机关党委、总支审核通过,经过5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由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讨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经过5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四、评选推荐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原则和程序,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党员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选出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制作视频资料。
   2、评选推荐为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近两年来市级机关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有重大贡献的先进典型。
   3、评选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报简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并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样表附后)。事迹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各党组织在6月15日前将事迹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同时上报电子稿(lygjggwzzc@163.com)。
   联系电话:85802437、15351858881、13776599001
  
   附:审批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12日
  

站内链接:
2017/4/13 9:05:33
2017/2/7 17:30:52
2016/5/17 10:17:52
2015/5/22 8:44:59
2013/9/2 9:32:48
2013/7/24 9:40:28
2012/2/3 15:02:25
2011/4/22 9:43:13
2009/9/16 10:33:24
2008/6/2 17:06:19
精彩推荐
[图文] 市税务局召开全市税务系统县级局政治机关建设暨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
市人社局开展“以一流作风干事创业 用一流环境赋能发展”主题党日活动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赣榆区召开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