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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2015/4/8 16:28:10   来源:连委工组〔2015〕4号             打印本页   

     连委工组〔2015〕4号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委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
  
  
   为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把好党员发展源头,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培养造就高素质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市级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预备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考察表”一年以上,经机关工委审核,已确定为2015年党员发展对象的同志,且没有参加过市级机关党校举办的“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人员(或2013年4月份以前培训过的且未发展的人员),必须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计划在4月中旬举办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培训地点:在市委党校教学楼(新浦区学院路8号)。
   三 、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集中授课的方式。培训班结束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考察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
   四、培训要求
   1、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组织,按培训对象条件落实人员参加。培训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请假,缺席两次,本次培训不予结业。
   2、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由工委统一支付;但需要安排食宿的另外收取相关费用。
   3、请各单位党组织把拟参加培训人员,汇总填写《2015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表格可在机关家园网站上下载,于3月22日前书面和电子邮件(lygjggwzzc@163.com)一并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
   联系电话:85802437 、13776599001、15351858078
   附:《2015年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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