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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
2015/4/8 16:26:53 来源:连委工发〔2014〕50号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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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委工发〔2014〕50号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市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各县区机关工委:
根据年初工作安排,并报经批准,定于今年10月中旬在上海交大举办一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各总支、直属支部书记1名或副书记1名;市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负责人1名;各县区机关工委书记或副书记1名。
二、培训时间
2014年10月11日—10月19日。
三、培训内容
1、走中国路,圆中国梦
王教授 浦东干部学院副院长
2、当前宏观形势分析
顾教授 上海交大
3、社会热点分析
彭教授/吴教授 上海交大
4、部门及跨部门沟通
王教授/黄教授 上海交大
5、中国传统文化的启迪
李教授 上海交大
6、反腐倡廉
王教授 上海交通大学
7、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徐老师 上海市委党校
8、当前国际形势与国家周边安全环境
俞教授 复旦大学
9、思维创新与科学决策
仰教授 上海交大
10、公共危机管理与媒体应对
纪教授 上海外国语大学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统一由机关工委承担。
2、交通食宿费由各单位负责。每人预交2800元,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参训人员预交4800元(含培训费)。
五、培训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特对培训班提出以下要求:
1、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2、在校学习期间,所有参训人员统一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班级、小组不得以任何名义聚餐、吃请。做到厉行勤俭节约,不搞特殊化。
3、培训期间不得组织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参观活动。
4、所有参训人员一律不准携带家人或亲友参与培训活动。
5、所有参训人员应服从统一安排,统一乘车去,统一乘车回,不得随意请假,不得私自离队。
六、报名方式
1、各单位党组织应按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新任党务干部或未参加过此类培训的可优先安排。
2、如遇特殊情况请假或换人,须征得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级机关工委同意。
3、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须报请市委组织部批准。
4、参训人员应认真填写《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表,并交两张2寸照片(或电子版),请于2014年8月22日前通过交换文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发至 市级机关工委党校邵新民收。届时,将根据报名回执接收情况下发正式培训通知。
联 系 人:邵新民 传真:0518—85831552
手 机:13776599011(689011政务通或天翼通)
电子邮箱:645258300@qq.com
附件:《机关党务干部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4年8月4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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