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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新区“述效”考出干部职工精气神 |
2014/11/27 11:13:33 来源:新海新区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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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海新区在以往绩效考核制度基础上,通过完善考核的技术细节、操作规程和运用手段,逐步完善强化“月计划、季考核、年总评”的考核机制,真正实现重奖重罚、能上能下,有效增强干部职工内生动力,整体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为了真正地考出压力动力,新海新区成立了专门的绩考办,考核范围覆盖所有中层及以下工作人员,包括挂职干部。在考核过程中实行,按照部门和个人两个层面,从责任目标、共性目标两个方面,按照A、B、C三个等次进行综合打分。尤其是对中层干部,新海新区实行了‘三个三分之一’,即个人实绩、部门业绩和群众认同程度各占三分之一,打分人员也实际涵盖了领导、中层以及一般职工,相对普通工作人员更精细更严格。与之相配套的,是严格的惩戒手段,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一定损失影响并被通报批评的,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如果工程建设质量不达标、发生轻微安全责任事故的,扣发相关责任人2个月的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法纪规定处理。新标准出台以来,就有8人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也有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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