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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级机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对共建活动的通知
2013/11/4 15:18:40   来源:连委工发〔2013〕61号             打印本页   

     连委工发[2013]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深化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以市级机关首批7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为依托,在市级机关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对共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并以此带动和促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为连云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实的思想动力和理论支持。
   二、活动内容
   市级机关首批7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要对照《连云港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连云港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标准(试行)》,进一步巩固完善自身相关各项工作,在此基础上,每家示范点要确定1-2个共建对象,建立结对共建关系,并利用自身在工作理念、创建经验、硬件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协助共建对象优化理念、完善机制、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争先创优,努力培育一批新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标兵。
   三、有关要求
   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对共建活动在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工作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统筹协调。活动时间约为半年,从今年8月开始至明年1月结束。
   市级机关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要进一步对照相关标准、要求,自查自评,找出工作中的“短板”,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完善自身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影响带动更多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热爱学习,建成更多的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
   各结对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科学组织,加强与结对示范点间的沟通,通过各种形式的相互学习、交流、互动,开阔眼界,拓宽思路,取长补短,实现共同提高。
   市委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督促各示范点对照相关标准、要求巩固完善自身工作,并为各示范点选拔推荐结对共建对象,指导、帮助各示范点与结对对象建立共建关系(结对关系一览表附后),按有关要求对结对共建工作进行督导,并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推荐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年底前后,主要依据本次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评选表彰一批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对共建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市级机关工委。联系人:王鹏杰,电话:85811441。
  
   附:市级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结对关系一览表
   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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