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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组织党员干警挑灯学习先进性教育内容 |
2005/1/27 16:10:39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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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26日晚上7点至9点,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办公楼灯火通明,各党支部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等内容,保证学习时间的落实。这是根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市法院机关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学习动员阶段的计划安排的。
当前法院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各项工作和一些活动头绪多。中院要正确处理集中教育与抓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将活动的要求融入到自身工作中去,在工作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做到以教育活动促进审判工作,以工作实绩检验先进性教育成果,实现审判工作开门红,又要保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任务完成,特别要保证动员学习阶段40学时的落实。为此,党组书记、院长张年庚在中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提出:中院要认真落实规定学时,制定好学习计划,可以充分利用晚上和双休日组织党员进行学习,学习讨论不少于40个学时。中院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动员阶段学习计划,其中安排1月26日晚上各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学习。
广大党员干警表现了很高的学习积极性。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有的党组成员下午到基层法院指导工作,赶回参加晚上的学习;广大党员干警不顾一天工作的疲劳,投入了晚上的学习;有的党员生病,能坚持参加了学习;特别是一些女党员干警,克服困难,参加了晚上的学习。中院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对学习情况进行了检查。各支部组织都非常认真。
当他们学习结束,顶着数九严冬的寒风回家时,看到港城处处还闪烁着灯光。那是引导他们前进的灯光,将永远照亮在他们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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