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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2013/7/23 16:22:03   来源:连委工发〔2013〕45号             打印本页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以党支部为单元组织实施,要根据《通知》中要求的党员集中活动日内容,着力在活动的经常性、形式的多样性、效果的有效性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机关党员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和“三服务”的自觉性。市级机关工委将把各党组织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作为三级联述联考和机关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市级机关党员教育管理水平。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文件
  
   连委组通〔2013〕36号
   ★
  
   关于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市各直属单位党(工)委,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党组织,努力打造服务型党员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按照市委工作会议和全市组织部长会议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各级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党员集中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建立“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是党员强党性、明宗旨的政治宣誓,要通过制度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要坚持做到“五有两确保”,即:有超前的规划、有鲜明的主题、有固定的场所、有详实的记录、有规范的机制,确保参与率高、确保吸引力好。
   二、时间安排
   “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时间原则上确定为每月20日,各地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确定本地区和行业系统党员活动日的具体时间。活动日时间确定后一般不再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必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各基层党组织每月首日要向上级党(工)委上报活动计划,并与上级党组织做好衔接,以便加强指导。
   三、主要内容
   “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内容要体现实效性,在计划安排上突出针对性。要强化分类指导,农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要结合实际,针对党员的从业情况、职业构成、思想状况的不同情况,有的放矢确定活动内容、谋划活动载体、打造活动平台,不搞一刀切。每次活动要确定1-2个主题,提前公示,让广大党员早知道、上级党组织好指导。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1、坚持“内强素质”,组织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好“三会一课”活动,重点抓好党员党性观念、主体意识、能力素质三项教育,即:围绕党的重大理论成果、党在新时期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提高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通过思想汇报、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主题活动,增强党员主体意识,提升思想境界;组织党员收看党课、电教片,开展创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党员综合素质。
   2、注重“外树形象”,深入服务群众。结合 “三解三促”、联建共创和大接访等活动,下基层了解社情民意,转变工作作风,兴办为民实事,重点开展结对联系、目标承诺、志愿服务三大行动,即:开展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行动,关爱孤寡老人、失学儿童、贫困家庭等各类弱势群体,开展民情恳谈、信访接待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党员参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群众具体工作,兑现岗位承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通过走访慰问、义务劳动等活动,展示党员良好形象。
   3、立足“激发活力”,推进党务公开。围绕基层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党务公开,党组织定期就党务工作计划安排征求党员意见,并向党员通报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公布年度、月份重点工作,以及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组织党员讨论党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包括党费交纳、组织生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确定发展对象、履行入党手续、讨论决定处置不合格党员等方面内容。
   4、强化“民主议事”,服务社会发展。围绕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积极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突出讨论工作重点、解决问题疑点、引导舆情热点三方面,即:就本地本单位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等进展情况,及时向党员通报,鼓励党员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就解决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积极征求党员意见,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就本地区本单位一些群众关注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热点问题,组织党员交流讨论,把党员群众的热情引导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四、活动形式
   “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方式要体现创新性,不能把活动简单化为“学习日”、“例会日”,防止片面地以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代替党日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活动,切实增强活动影响力。
   “党员集中活动日”可集中学习或过组织生活;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可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外出参观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提振发展信心,增强党员责任感和使命感;可讨论本地本单位重大事项、交流学习体会,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活动,提高活动成效。对外出务工流动党员,有条件的可运用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开展活动;没有条件的要通过邮寄学习资料、发送学习通知,告知其学习内容和参与方式,充分调动驻外党组织的积极性,组织流动党员定期开展党员活动日相关活动。
   五、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科学谋划,扎实推进,确保“党员集中活动日”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带头开展政治学习,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集中活动日”。要建立组工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县乡三级组工干部联动,深入活动联系点,与基层党员群众共同开展活动日各项活动。
   2、强化舆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新闻网站和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介,深入宣传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推广各地各单位的特色做法、成功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真正把推进“党员集中活动日”的过程转化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过程,转化为增强党性、塑造形象的过程,转化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过程。
   3、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基层党委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扎实抓好所属党组织“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做好统筹安排,每次活动前,要通过召开会议或下发通知等提出具体要求。要把开展“党员集中活动日”活动作为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目标考核,强化督查指导。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2013年6月7日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6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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