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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表彰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
2013/7/23 16:20:36 来源:连委工发〔2013〕39号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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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深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进一步营造提振信心、鼓舞干劲、凝聚力量、弘扬先进、选树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市级机关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推动“五个加快”、实现“十大突破”的年度新目标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决定在“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本次拟表彰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40个、优秀共产党员150名左右(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党员总数的2%以内,机关党委最多不超过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40名。
二、评选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条件。出色地完成《党章》和《条例》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觉融入本单位工作大局,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无违纪违法党员发生;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机关党建工作中成效突出;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党建活动阵地作用明显;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创先争优成绩显著;在平时工作中能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开拓进取、埋头苦干,甘于奉献,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评选推荐表彰对象,主要向基层一线倾斜,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推荐。
三、评选推荐的程序和方法
以各机关党委、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推荐单位,在广泛宣传动员基础上,通过民主评选推荐、单位党组织公示、审核,报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研究决定,主要程序方法是: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程序和方法:由基层党组织对照条件自评申报,经机关党委(总支)考查把关,本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经过5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2、优秀共产党员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对照评选推荐条件,经党员酝酿评选推荐、党小组提名、支委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员,进行党员大会票决,再由机关党委、总支审核通过,经过5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比推荐程序和方法:由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讨论提名,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经过5天公示后,无不良反映,上报机关工委审定。
四、评选推荐要求
1、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评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坚持标准、原则和程序,严把质量关,真正把工作实绩突出、党员满意、群众拥护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选出来。
2、评选推荐为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必须是近两年来市级机关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有重大贡献的先进典型。
3、评选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须报简要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000字左右,并认真填写推荐审批表(样表附后)。事迹材料要认真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各党组织在6月10日前将事迹材料和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市级机关工委组织处,同时上报电子稿(lygjggwzzc@163.com)。
联系电话:85802437、136776599001、13675209666
附: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和审批表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和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和审批表
上述表格可以从《机关家园》网站上下载。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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