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委农工办制订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改进信访工作 |
2012/3/9 9:57:40 来源:农工办 李泽利 张加雪 打印本页 |
|
|
为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市农工办系统信访工作,适应全市农村工作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市委农工办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连云港市委农工办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考核办法实行以来,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信访矛盾的化解,全市涉农信访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
《暂行办法》考核范围包括各县农工办(农工部)、区农水局、社会事业局等单位;考核内容涵盖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认真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创新信访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信访部门职能、注重提高信访群众的满意率等六个方面。通过实行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明确了责任,强化了管理,各单位抓好信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大量问题被化解在基层,推动了农村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王琳)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