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我市提高定员人员薪酬标准
2011/12/12 14:21:54   来源:财政局 唐童            打印本页   

     一是提高岗位起点工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定员人员岗位工资的起点标准由原来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月1700元,增幅达42%,同时取消原“聘用后工作满一年的定员人员,以后每年按照5%的增长幅度,增长岗位工资”的规定。二是兑现附加工资。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可享受每月100元的附加工资,具有与所从事岗位相对应的职业技能或专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200—300元不等的附加工资。三是享有五险一金。定员人员在继续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的同时自2012年1月1日起,单位应按规定的标准为定员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四是加强对定员人员的动态管理。用人单位有定员人员增减变动事宜的,必须凭市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定员员额使用备案单》到市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王琳)

站内链接:
2018/3/19 9:07:32
2018/1/11 11:10:50
2018/1/9 9:37:48
2017/11/2 15:44:16
2017/9/30 9:51:24
2017/9/15 9:34:27
2017/7/20 9:22:10
2017/3/8 9:49:44
2016/12/9 10:58:40
2016/7/29 9:47:09
精彩推荐
[图文] 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司法局举办第一期机关“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微论坛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东海县机关党支部书记人文素养暨能力提升研修班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