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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市级机关庆祝建党90周年大型歌咏比赛和汇演工作须知 |
2011/5/25 15:25:48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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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汇演时间:6月20日—22日。
1、20日(周一)上午9:30,机关党委C组。下午2:00,机关党支部B组。下午:4:00:机关党委B组。晚7:30:机关党委A组。
2、21日(周二)上午9:00,机关党总支组。下午2:00,机关党支部A组。下午4:00:直属党委组。
3、22日(周三):下午3:00(机关七一表彰大会后汇报演出),各组别部分优胜队。
二、地点:市文化活动中心。
三、分组安排 共75个单位
1、机关党委组(32支):
A组(11支):工商局 国税局 人社局 东方银行 地税局 中级法院 海事局 检察院 财政局 国检局 水利局。(联系人:王兴波,联系电话:85802437 669001)
B组(10支):机关事务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环保局 政府办 烟草局 港口局 国土局 第六地质大队 纪委 市委办。(联系人:王学庆,联系电话:85818053 689038)
C组(11支):审计局 发改委 农委 药检局 物价局 总工会 人大办 政协办 党校 经信委 科技局。(联系人:邵新民,联系电话:85826259 689011)
2、机关党总支组:(13支)
旅游局 宣传部、民防局、体育局、林业局、规划局、统计局、气象局、农科院、公积金中心、农机局、妇联 科协。(联系人:张海,联系电话:85833370 681559)
3、机关党支部(21支):
A组(11支):组织部、安监局、计生委、统战部、信访局、农工办、档案局、侨 办、党史工办、老干局、农开局。(联系人:冯明媛,联系电话:85831556 679032)
B组(10支):接待办、工商联、外 办、审批办、团市委、残 联、法制办、地震局、红十字会、侨联。(联系人:王鹏杰,联系电话:85811441 671616)
4、直属党委组(9支):
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海洋与渔业局、住房局、民政局、卫生局。(联系人:赵峰,联系电话:85826238 605363)
四、奖项设置:
各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1名。
五、评分细则:(总分10分)
1、音准:能准确把握歌曲的旋律,有较好的音准,咬字清晰。(2分)
2、节奏:对歌曲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2分)
3、音色:合唱队音色好,声部演唱层次分明符合歌曲特色。(2分)
4、舞台表现力:演绎歌曲时感情充沛,能展现歌曲的意境。(2分)
5、服装统一、精神面貌好。(1分)
6、上下场迅速准时,进退场整齐,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演出纪律。(1分)
7、主要领导参赛加0.10分,主要领导指挥或领唱领诵加0.10分。无领导带队参与扣0.20分。
参赛队最后得分为: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各评委打分相加后的总分除以有效评委人数,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主持人报分到小数点后两位),加主要领导参与得分或扣无领导带队参与分值。
六、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为保证比赛的公正、公平、公开和顺利进行,组委会专门成立了资格审查组,负责对参加歌咏比赛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一)参赛人员的资格界定。
1、参加歌咏比赛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含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临时工、劳务工)。
2、歌咏比赛的指挥和钢琴伴奏员可以外请,其它参赛人员一律不得外请。比赛时伴奏形式一律为钢琴伴奏;比赛(演出)时伴奏钢琴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二)资格审查
1、各参加比赛队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要对本单位参加人员进行自查,发现不符合比赛资格的要立即纠正。
2、比赛期间如对其他参赛队员资格提出举报,参赛单位党组织须赛后以书面形式向资格审查组提出,不得在现场以任何方式和任何借口扰乱赛场秩序。
3、接到举报后资格审查组及时对举报事实进行调查,被举报参赛队要立即提供相关材料,不提供、不配合调查的参赛队,按事实成立进行处理。
4、对违反比赛规定的,一经查实有外请参赛队员的将取消比赛评奖资格。
七、参赛现场整体安排
1、各参赛单位须在比赛开始前30分钟带妆到达比赛现场,不得在现场化装,必须按指定位置就坐。其中领队集中就坐领队席。
2、各组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第一支参赛队伍上台比赛时,第二支参赛队在后台排好队伍准备上场,第三支队伍候场。以此类推。具体上台和候场时间安排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3、所有参赛队都是按顺时针方向统一上下场。
4、上场比赛时,当主持人报到参赛主要领导姓名时,主要领导须举手示意,其他领导无须举手示意。
5、比赛中,不得更换比赛曲目,不得现场调整演唱曲目顺序,否则扣分。
6、比赛结束下场后,必须按工作人员引领回到原先指定位置就坐,不得随意走动。
八、比赛秩序要求
1、各单位接送参赛人员的车辆停放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影响正常交通秩序。
2、所有参赛队员须在各单位领队(领队须带好组委会下发的领队证)的带领下,着比赛服装集中入场。工作人员须持组委会相关证件,其他人员尤其是儿童一律不得入场。
3、所有参赛人员候场时将所带物品放置在自己的座位上,由参赛队指定的1-2名工作人员负责看管。
4、入场后关闭所有通讯工具或设置为震动状态,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5、维护场内整洁,场内严禁吸烟。
6、候场时,各参赛人员须保持现场秩序,保持安静。只允许参赛人员(包括指挥和伴奏人员)进入后台候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7、参赛人员(包括指挥和伴奏人员)上场比赛时,不得携带手机、钥匙等挂件。
8、比赛过程中,不得触摸音响、话筒、电器、幕条及其他舞台设施。(所有设施工作人员都已经准备到位,无须参赛人员自行调试。)
9、比赛结束后,按照工作人员指挥,迅速回到自己的指定座位,不得大声发出声响,不得提前离场,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10、如对评委打分情况和参赛人员资格产生疑义,可向组委会反映,不得影响比赛现场秩序。
11、各队的演出纪律特别是比赛的上下场迅速整齐情况、遵守赛场纪律情况和是否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将严格纳入评分内容。
九、其他要求:
1、各单位5月27日前将上场时所用解说词的电子稿发送jnhd71@126.com。200字以内。内容言简意赅,能够反映并展示本单位机关党建工作成绩及特色。
2、各单位6月10日前将参加比赛的服装颜色报组委会以便比赛时配备相对应的灯光使用。
3、6月19日全天为各队集中走台时间。每队走台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他时间自行安排。
具体走台安排时间为:(领队会的抽签顺序各参赛单位可待领队会后在“机关家园”网站上下载)
机关党委组C组(11个参赛单位):
1号、农委8:00; 2号、经信委8:10;
3号、审计局8:20; 4号、总工会8:30;
5号、药监局8:40; 6号、党校8:50;
7号、政协办9:00; 8号、科技局9:10;
9号、人大办9:20; 10号、发改委9:30;
11号、物价局9:40。
机关党支部B组(10个参赛单位):
1号、外办9:50; 2号、残联10:00;
3号、地震局10:10; 4号、红十字会10:20;
5号、团市委10:30; 6号、工商联10:40;
7号、法制办10:50; 8号、侨联11:00;
9号、接待办11:10; 10号、审批办11:20。
机关党委组B组(10个参赛单位):
1号、第六地质大队11:30; 2号、政府办11:40;
3号、质监局11:50; 4号、行管局12:00;
5号、烟草局13:00; 6号、市委办13:10;
7号、环保局13:20; 8号、港口局13:30;
9号、国土局13:40; 10号、纪委13:50。
机关党委组A组(11个参赛单位):
1号、国检局14:00; 2号、人社局14:10;
3号、法院14:20; 4号、工商局14:30;
5号、东方银行14:40; 6号、检察院14:50;
7号、地税局15:00; 8号、财政局15:10;
9号、国税局15:20; 10号、水利局12:10
11号、海事局15:30。
机关党总支组(13参赛单位):
1号、农机局15:40; 2号、旅游局15:50;
3号、宣传部16:00; 4号、民防局16:10;
5号、科协16:20; 6号、农科院16:30;
7号、妇联16:40; 8号、公积金16:50;
9号、气象局17:00; 10号、体育局17:10;
11号、林业局17:20; 12号、统计局17:30;
13号、规划局17:40。
机关党支部A组(11个参赛单位):
1号、安监局17:50; 2号、农工办18:00;
3号、统战部19:00; 4号、信访局19:10;
5号、计生委19:20; 6号、党史工办19:30;
7号、侨办19:40; 8号、档案局19:50;
9号、组织部20:00; 10号、老干局20:10;
11号、农开局20:20。
直属党委组(9个参赛单位):
1号、城建局20:30; 2号、民政局20:40;
3号、卫生局20:50; 4号、教育局21:00;
5号、公安局21:10; 6号、司法局21:20;
7号、住房局21:30; 8号、交运局21:40;
9号、海洋与渔业局21:50。
4、各组部分优胜队在组织好比赛的同时将参加6月22日下午的集中汇演,请随时听从组委会安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迎七一、颂党恩”大型歌咏比赛组委会
201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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