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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机关工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落实新《条例》
2011/1/4 14:47:06   来源:灌南县             打印本页   

     近日,灌南机关工委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王洪书记在带领大家学习《条例》原文后,就贯彻落实好新《条例》提出了要求:
   新《条例》贯彻了中央对机关党的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新经验,是党关于机关党的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新成果,对于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王洪书记要求,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要认真组织学习,各单位党组织要采取各种形式,组织系列活动,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务干部要带头学习,深入理解其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掀起学用高潮,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各部门党组(党委)和机关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新《条例》的自觉性,有条件的单位也可自行组织培训;二要坚决贯彻执行,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党的各项工作中全面贯彻新条例,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抓党的建设与抓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抓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与抓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先争优等活动结合起来。特别是在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创新工作环节中,要根据新条例要求,认真修订完善现有的党建工作规章制度,强化党组织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直属机关党的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要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工委将适时对《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基层党建考核评估和“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县直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对所属支部贯彻执行情况也要加强指导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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