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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市级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活动的通知 |
2010/12/10 9:05:14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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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加强市级机关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机关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今年在去年部分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市级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对象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党委及总支所属支部也可参照执行)。
二、述职评议参会人员
各机关全体党员和本单位部分离退休党员代表参加。
三、述职评议的主要内容
1、履行职务情况:①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五中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②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围绕本单位中心开展党建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情况;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情况等;
2、落实机关党建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3、推动部门单位业务工作情况;
4、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
四、述职评议的方法
1、撰写述职报告(2000字左右);
2、召开述职评议会议,由党组织书记或组织委员或其他委员主持。会议主要议程:一是公开述职。党组织书记代表党组织领导班子向全体党员作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二是提出质询。参加会议人员就述职情况提出疑问或意见、建议,党组织领导班子现场进行回答;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参会人员填写《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活动测评表》,并由工委派员现场进行统计测评结果,交主持人宣布。
3、民主测评采用百分制,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89分为称职等次,60—69分为基本称职等次,60分以下为不称职等次。
4、按管理权限向市级机关工委报送述职报告、测评结果和述职评议会议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基层党组织向全体党员述职评议,是加强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提高党务干部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一项举措。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述职评议工作的实效。
2、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在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工委将采取一定形式向上级部门和本单位党委(党组)进行反馈,并作为工委评比先进党组织的重要依据;对被评为不称职的,工委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整改不到位的将建议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3、被评议机关党组织要在评议前向市级机关工委报送召开会议的报告,工委将派人参加督查。
4、各机关党组织要在2011年1月15日前完成党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活动。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委员会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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