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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个“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的通知 |
2010/12/10 8:55:10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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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今年八月是市级机关第九个“党风廉政电教月”。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服务港城全面跨越、后发先至工作大局,现就第九个“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以“提高机关执行力”为主题,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贴市级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实际,按照“模范履职、文明执纪”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和《廉政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促进廉洁从政,增强忧患意识和自律意识,为高举创新大旗,推动全面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时间
2010年8月1日——8月31日
三、活动具体内容及安排
1、开展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在电教月期间,各级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好向沈浩、王瑛等先进人物和身边先进典型的学习活动,组织机关党员观看《他,跌倒在土地上》、《贪之祸》、《欲之祸》和《永不凋零的巴山红叶》等专题片,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并组织机关热点岗位和重点部门负责人到监狱、看守所接受现身说法警示教育。通过正反典型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做优良作风的表率。
2、组织“党风廉政宣讲团”开展宣讲活动。市级机关工委聘请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驻连大专院校等单位理论专家6人,组成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宣讲团”。在电教月活动期间,宣讲团成员将到市级机关各单位进行授课辅导(宣讲计划附后),深入开展权力观教育、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举行廉洁自律承诺签字仪式。在教育活动期间,各机关党组织要组织召开《廉政准则》专题学习会,每个党员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的要求,紧密结合自己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行业规范,提出自己廉洁从政具体内容和要求,举行廉洁自律承诺书签字仪式,向党组织做出庄严承诺并认真自觉履行。要通过签订党员廉洁从政承诺书,提高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4、推出1-2个处室服务品牌、实例。要按照有优质服务标准、有创新服务项目、有便民服务措施、有一定社会认可度的四有标准,探索与服务沿海开发相适应的服务模式和保障措施,提高处室执行力和服务质量。要进一步从工作理念、活动载体、服务举措、管理监督、机制体制等方面加强探索研究,推出1-2个具有领头开拓、示范带动、效应持久作用的先进典型。
5、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各党组织要把“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与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结合起来,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组织机关反腐倡廉美术作品展、征文比赛、演讲活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大力加强机关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有关要求
1、要加强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作为市级机关党风廉政教育的一项制度,已列入市级机关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内容,市级机关各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这项教育活动列入八月份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安排,正确处理好开展教育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2、要注重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市级机关各党组织要按照教育活动安排的内容,认真组织好看(看下发的专题片)、听(听宣讲团专家教授辅导报告)、议(座谈讨论)等步骤和环节,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签订廉政承诺书,把教育活动内容具体化,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要搞好教育活动的宣传引导。市级机关各党组织要及时反映教育活动开展的情况,特别要把在活动中的好方法、好经验、好典型反映上来。机关工委将通过“机关家园”网站等形式及时编发教育活动的专题信息。
请各市级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从即日起派人到市级机关纪工委领取电教片,领取地点:市级机关纪工委(市行政中心2120房间)。第九个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于9月10日前将教育活动总结报市级机关纪工委。 联系电话:85831556
附:市级机关“党风廉政宣讲团”宣讲活动安排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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