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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12/10 8:45:04   来源:             打印本页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市级机关实际,现就在市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市级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抓好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工作,对于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激发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生机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要求,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结合市级机关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推动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两个走在前”。
   二、创建标准
   市级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党章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得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有成效。具体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机关党组织班子政治素质高、务实高效、廉洁自津,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团结和谐,奋发有为,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过硬、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性强、作风正,工作标准高,服务意识强,具有锐意进取精神,自觉投入到“沿海大发展”工作中去,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有表现突出的典型和实例。
   三是工作机制好。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健全,工作运行规范,岗位职责分明,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和运行机制。
   四是工作业绩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机关党组织活动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在推动港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发挥作用。有一项获得上级党组织认可的党建工作创新成果。
   五是群众反映好。机关党员带头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基层和群众认可。党员干部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市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体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学习与岗位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认真思考研究问题,学用结合,学习力明显提高,成为熟悉政策的“活字典”,精通机关业务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实践力和创新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积极参加“联动共建”和“党员志愿者(义工)”活动,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带头落实机关效能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方法步骤
   市级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这两个重要节点展开。各机关党组织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围绕确定的活动主题,制订出切合实际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时间安排、主要措施和具体要求。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各机关党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创先争优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党员大会,公开承诺争创目标和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积极投身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以“两个创建”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服务型机关”为活动主题,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公开承诺:各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结合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参加争创活动的具体措施,并纳入公开承诺的重要内容,采取一定方式向群众公布,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承诺内容要与年度工作相结合,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具体实在、便于考核。
   载体推动: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着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要深入开展好“机关党建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处室”创建、“廉政文化进机关”、“联动共建”等活动,加强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领导点评:市级机关工委对各机关党组织、各机关党组织对基层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指导,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细则。
   群众评议:各机关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向群众通报,评选工作请群众参与,活动效果让群众评判。以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网上评议等方式,组织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
   评选表彰:2011年“七一”前,市级机关工委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机关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分别按照20%和2%左右的比例进行评选表彰。完善评比考核和表彰激励办法,把组织考核和群众评议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广泛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
   第三阶段:深化提升阶段(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2012年“七一”前,市级机关工委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专项表彰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机关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并从其中遴选部分先进机关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向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推荐表彰,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对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创先争优活动要求高、时间跨度长,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周密安排,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级机关工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机关党组织也要按照要求,成立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应的组织机构。各机关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及本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形成党组(党委)统一领导、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具体抓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参与指导的工作格局。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优秀个人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
   二是分类指导、探索创新。各机关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区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不同情况,区别不同群体党员的岗位特点,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分类提出开展活动的具体要求,使创先争优活动更加贴近单位实际,更加贴近党员实际。要充分尊重基层和党员的首创精神,既要继承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又要大胆探索创新实践载体和活动方式,确保创先争优活动生动活泼、扎实有效。
   三是典型引路,营造氛围。市级机关工委将在“机关家园”网站开设创先争优活动专题专栏,各机关党组织要积极投稿,大力宣传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以及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要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四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市级机关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督促检查,掌握活动动态,通报活动情况,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对活动要求不落实的及时进行指导和帮助,提出改进意见。各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支部的具体指导,妥善处理、统筹安排好创先争优活动和其他工作的关系。
   各机关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于7月10日前报机关工委组织处。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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