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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秋、国庆节前走访慰问特困职工的通知 |
2004/9/21 9:50:58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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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今年以来,市级机关各单位按照年初连委工发[2004]1号文件关于2004年结对帮扶工作安排的要求,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了捐款捐物活动,并在春节之前到每位特困职工家庭中进行走访慰问,已经圆满完成春节之前走访慰问结对帮扶特困职工任务。
目前,中秋、国庆节将至,各机关党组织要继续积极落实“心连心”结对帮扶特困职工活动的各项措施,在中秋、国庆节之前对结对帮扶的特困职工再次进行走访慰问,确保今年全年结对帮扶工作取得圆满成效。按照年初对此项活动的要求,对每户特困职工家庭,每年帮扶资金和物品不少于1000元,主要在春节和中秋、国庆节之前走访慰问时送到特困职工手中。本次走访慰问时,对原特困职工,与春节相加要能够达到1000元的资金和物品(即春节和本次走访慰问帮扶的资金和物品总和,每户达到1000元)。由于原特困职工发生了一些变化,有些已经脱贫解困,本次特困职工名单做了部分调整。对新调整的特困职工,每户帮扶的资金和物品应达到500元。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项目、技术、岗位、培训、就业等方面更多的帮助。
各级党组织要及早做好“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的组织准备工作,要主动向党组(党委)汇报,制定好工作方案。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讲清帮扶特困职工的意义,发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克服困难,踊跃捐款,确保资金物品到位。在中秋、国庆节之前,对特困职工帮扶对象的走访慰问要做到不漏一户,不拉一家,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让特困职工过好节日。特别是这次特困职工重新调整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联系和衔接工作,确保这次帮扶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请各单位于10月12日之前,将今年中秋、国庆节前走访慰问特困职工情况统计表及帮扶活动中的突出事迹报送市级机关工委。有关照片和文字材料可通过《机关家园》网站电子邮箱(email:jgjy@jgjy.gov.cn)直接发送。
联系人: 邵新民 联系电话:581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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