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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物价局规范价费公示 构建和谐新农村 |
2010/9/3 9:46:24 来源:物价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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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农民减负增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灌云县物价局牢牢把握三个方面,规范涉农价费公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
一、狠抓价费清理,把好公示审核。 首先通过坚持两个统一,把好公示标准。即统一公示范围,明确乡镇政府、行政村是价费公示的主体单位;统一公示内容,把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最为密切的教育、医疗、电力等价费政策和监督单位、投诉电话等作为必须内容并统一制作公示表。其次是坚持出台新政策新标准做到“三不批”:没有上级文件依据,不批;要求标准就高不就低的,不批;损害农民经济利益的,不批,确保了涉农价费标准及公示与国家政策的一致性。
二、加强检查督导,把好公示落实。 一是建立“年检查”制度,强化监督。针对有些部门和单位认识不够统一,存有临时和应付想法;公示和明码标价质量不高,内容不完整、变更不及时、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建立了涉农价费公示“年检查”制度,坚持每年派出工作组深入全县各乡镇指导涉农价费公示和农村明码标价工作。二是建立收费公示监督员和联络员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结合“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建立乡镇收费公示监督员和联络员队伍。同时,健全监督员、联络员、信息员工作日制度,联系制度,定期开展活动。三是建立局领导分片联系、走访制度,分兵把口。为不断创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形式,增强公示效果,推行了局班子成员分片联系乡、镇(场)走访制度,规定局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要到乡镇(场)走访调查二次,开展民情巡访。回来后针对了解到的详细情况,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价费焦点、热点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方案,不断优化农村经济发展环境。
三、抓典型引路,促进全面规范。在认真检查评比的基础上表彰收费公示工作先进单位,通过以点带面,促进工作全面进步,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乡镇就公示栏的固定、醒目、美观、准确、全面等方面进行了细心督导。另外还抓农村市场明码标价,不断延伸公示制覆盖面,以“价格服务进农户”为契机,指导农资经营店、农村超市、村级卫生室所经营的商品、药品及服务价格进行明码标价,规范了农村市场价格秩序。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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