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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事局帮扶“渔转海”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10/7/26 9:27:27   来源:海事局 王统广            打印本页   

     7月20-22日,66名渔民参加了连云港海事局在连云港港口技工学校组织实施的第一期渔船转海船丁类大副大管轮考试评估,其中驾驶专业47人,轮机专业19人。这些渔民通过考试评估并完成在船实习后将分别取得丁类大副或大管轮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并可在近岸航区500总吨(750千瓦)的海船上任职,月收入可达3000-5000元。
   此次考试评估也掀开了连云港船员培训新的历史,并创造了多项第一:连云港港口技工学校首次承办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并实施考试评估、考生首次在评估考试前参加岗位适任培训、船员首次利用学校实操设备替代实船设备实施适任评估及近年来首次申请参加考试无缺考人员。
   据了解,随着海洋渔业资源的日益匮乏,我国渔民承受着巨大冲击。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造福子孙后代,营造和谐社会,国家出台了相关扶持渔业的政策,积极鼓励渔民转产转型,一大批渔民存在着渔船转海船的实际需求。在此背景下,连云港海事局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积极组织实施渔民转海船的适任考试、评估工作,帮助渔民转型。
   按照相关要求,船员在参加适任考试评估前,应接受岗位适任培训。为此,连云港海事局积极做好对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并要求教员认真按照《考试评估大纲》进行备课和授课。同时,按照中国海事局有关船员考试评估工作的发展趋势和精神,要求教员积极探索新型的教学方式,重点为学员讲解实用性的“应知应会”知识,尽量减少纯理论的教学。
   在整个培训和考试评估过程中,连云港海事局认真履行监管和服务的职能,切实把好“两个质量关”:即按规定做好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日常监督检查,把好培训质量关;按照“船员适任”要求,认真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试、评估环境,确保考试评估质量关。
   渔船船员通过海船船员的培训、考试、评估和发证后,可以极大地提高工资和待遇,增加家庭经济收入。这对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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