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从现在开始用3个月的时间,对药品流通环节的重点单位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一次大检查。
我市将对城乡结合部、与外县区毗邻地区的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买卖双方资质、销售合同、汇款、票据及药品运输、储存条件特别是冷链运行等情况的监管,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对上述零售药店的计算机远程监控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辖区药品批发企业的疫苗、血液制品、中药注射液、二类精神药品的电子监管上网、赋码、上传、核注、核销情况进行检查;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抗微生物药和注射剂品种纳入电子监管的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药品安全风险信息沟通、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平台的构建,并使之有效运行。
同时,对《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到期的零售药店进行换证验收,严格按照检查标准和发证程序,对不符合阴凉、冷藏储存要求的,核减其需阴凉、冷藏保管药品的经营范围,通过换证使零售药店的基本条件得到有效改变,并淘汰一批规模小、条件差的零售药店。
(责任编辑:路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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