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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前做好联动共建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的通知 |
2009/10/28 8:53:25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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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各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联动共建工作实施意见》(连委办发[2009]54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现将国庆中秋期间做好联动共建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按《意见》中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联动共建表规定的社区确定走访慰问对象。
二、慰问户数:
各机关党委、各直属党委机关党组织走访慰问对象不少于3户,机关党总支走访慰问对象不少于2户,直属支部走访慰问对象不少于1户。
三、慰问时间:
9月30日前。
四、相关要求:
1、各机关党组织要以走访慰问社区困难群众为契机,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联动共建的准备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多组织一些机关党员到困难群众家中,亲手把慰问金、慰问品送到困难群众手中。要借走访慰问活动走进群众家中,实实在在地倾听群众的呼声,为他们排忧解难。
2、各机关党组织要及早制定好走访帮扶工作方案。特别是这次走访对象重新做了调整,因此各机关党组织要认真做好联系和衔接工作,确保这次走访慰问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3、市级机关工委将对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进行情况通报,并将结果纳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联动共建工作的目标考核。
4、请各单位于10月15日之前将《2009年国庆、中秋节联动共建社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情况统计表》报送市联动共建办公室。
联系电话:85818053 85826238 679016。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9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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