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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市级游泳比赛的通知 |
2004/6/22 17:18:23 来源: 市级机关工会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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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机工发[2004]13 号
关于举办市级机关游泳比赛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基层工会:
为了增进机关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推动机关健身活动,市级机关工会定于7月底、8月初举办市级机关游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青年男子组自由泳100米(动作自选)、蛙泳50米;
2、青年女子组自由泳100米(动作自选)、蛙泳50米;
3、中年男子组自由泳50米(动作自选)、蛙泳50米;
4、中年女子组自由泳50米(动作自选)、蛙泳50米;
5、男、女团体自由泳接力赛4×50米(动作自选);
6、领导干部组自由泳50米(动作自选)、蛙泳50米。
二、参赛范围和条件
1、市级机关范围内的工会会员单位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2004年6月1日前在册的机关工会会员。
3、每队男、女队员各限报6人,领队1人,男女运动员单项可兼报。男、女团体自由泳接力比赛4人。
4、青年男、女子组的队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5、中年组年龄45周岁以上(1959年1月1日前出生)。
6、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
7、参赛队员凭机关工会会员证报名。
8、欢迎领导干部带头参赛。
三、比赛时间、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于7月底、8月初。
比赛地点:暂定市体育健身中心游泳池(海连东路南光大厦对面)。
四、设奖办法
竞赛设组织奖、团体比赛奖和个人比赛奖,具体奖励人数视参赛人数由组委会确定。
五、其它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20日。
2、领队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各单位工会接到通知后,要积极组织报名,并提前组织运动员训练。如在体育健身中心训练,可持机关工会会员证享受打折优惠。
联系人:王正国 联系电话: 5818053
比赛未尽事宜由领队会确定。
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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