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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举办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
2009/3/19 14:22:36 来源:家园网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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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和教育,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定于2009年3月30日至4月2日在市委党校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填写“积极分子登记表”、“积极分子考察表”一年以上,经机关工委审核,已确定为2009年发展对象的同志,且没有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的(或2005年4月份以前培训的),都要参加此次培训。
2、市级机关以外的党组织缺乏培训条件的,可以委托代为培训。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09年3月30日至4月2日;
2、培训地点:市委党校第八教室。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采取脱产学习、集中授课的方式。培训班结束时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成绩作为考察其是否具备入党条件的内容之一。
四、培训费用
培训班收取培训费和资料费100元/人,需安排食宿的请在表中注明,食宿费由所在单位自理。
五、培训要求
1、参加培训班学习的人员必须事先安排好工作,学习期间不得请假。
2、参加培训人员须交2寸照片壹张,于3月30日上午8:30前到市委党校第八教室报到(不再另行通知)。
3、请各党组织于3月26日前将《2009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附后)填好后报机关工委组织处。
联系人:王兴波、霍忠香
联系电话:85802437 传真:85820978
附:《2009年发展对象培训班报名表》(点击下载)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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