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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出台《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
2009/2/6 8:56:37 来源:徐州日报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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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日前出台了《徐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原“优待通知”同时废止。“新优待”在维持“老优待”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新亮点。
增
政府“尊老金”每年200元
从今年开始,凡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70岁及以上老人,其保障待遇在当地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符合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条件的,按规定优先纳入救助范围。
与往年不同的是,“新优待”还设立了政府“尊老金”。本市户口百岁以上(含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100元长寿补贴金;90岁及以上老人,每年重阳节期间发放每人不低于200元的“尊老金”。
为提高老年人参加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大“新农合”的覆盖面,城镇70岁及以上老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治疗费用比例在相应比例基础上提高5%;农村70岁及以上老人参加“新农合”,个人应缴费用由各级财政分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将为辖区60岁以上老人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免
免费进入旅游景点
本市及省内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我市公园、旅游景区和博物馆、纪念馆、文物点、纪念地等,可免购门票。进入图书馆、美术馆、展览馆、文化宫(馆)、科技馆、游泳馆等公益性文化场所,凡收取门票的实行免费或减半收取。外省老年人来我市观光旅游,凭所属省、市颁发的《优待证》或《敬老证》,进入我市公园景点和博物馆、纪念馆、文物点、纪念地等,可免收门票。进入旅游景区和公益性文化场所实行半价优惠。
70岁及以上老人就医免缴挂号费,减半收取注射费(不含材料费)。
此外,老年人不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任务;村(社区)老年活动室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减
困难老人减免学费“上大学”
为给老年人参加老年大学(学校)学习提供方便和支持,保障老年人的受教育权利,老年教育机构对困难老年人入学,可适当减免学费。
全市公共文化体育场馆、设施要为老年人健身和老年文艺团体活动提供方便,收取门票的,实行半价。影剧院对老年人实行票价减半。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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