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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通过公推公选办法:三部门正职拟任人选产生(图) |
2004/5/19 16:13:01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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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创新用人机制,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方式。昨天,市委召开了全委会,首次采用全委会无记名差额投票的办法,对我市公推公选的3个部门正职领导拟任入选进行了表决,并顺利产生了市教育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和市接待办公室主任拟任人选。目前,3名拟任人选已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
5月14日,我市召开了全市领导干部大会,部署在市级机关、各县(区)和市管企事业单位范围内,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公推公选市教育局局长、市建设局局长和市接待办主任拟任人选。会后又召开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进行了民主推荐,广大干部踊跃报名。截至16日中午,全市共有441人次报名,经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并征求个人意见,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共有240名。5月17日,经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定向定额民主推荐,确定了每个职位推荐得票前10名的作为初步推荐人选。下午,又召开了市委全委扩大会议,进行定向定额民主推荐,确定了每个职位推荐得票前3名的作为考察对象。经组织部门考察,5月18日,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每个职位的3名正式候选人。同时,市委召开了全委会,听取了每个职位3名正式候选人的现场演讲,并对每个职位的3名正式候选人进行了无记名差额票决,并最终确定了3个职位的拟任人选。
从5月19日至25日,组织部门将在一定范围内对3名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经公示,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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