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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八不准”为两节奉上党风廉政套餐
2008/12/30 8:48:05   来源:灌南县 韩翠林            打印本页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针对在以往一些单位和部门会借过节之机给主管部门、协作单位送有价证券、购物卡等不良行为,近日,灌南县机关工委未雨绸缪,提出“八不准”要求,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元旦、春节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增进干群关系,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良好契机,把精力和时间放到帮助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放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上。各单位在安排和组织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时,都要体现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廉洁从政的要求,对于节日期间确需要举办的活动,要求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杜绝一切铺张浪费现象,为机关干部健康过好两节奉上“廉政套餐”,警戒奢侈浪费行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性。
  
   “八不准”要求是:1、不准以疏通关系为幌子对内对外,对上对下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赠送和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购物卡;2、不准用公款安排度假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3、不准接受管理对象和有业务往来单位资助的外出旅游;4、不准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到本单位、管理对象或业务往来单位报销;5、不准借各种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6、不准利用岁末年初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财务规定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实物等;7、不准公车私用和违反规定驾驶公车;8、不许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本人或特定关系人以各种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
  
  
  
  
   (责任编辑: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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