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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优质服务处室、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学习型干部的通知 |
2008/12/11 15:27:25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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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申报2008年优质服务处室、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学习型干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优质服务处室评比申报
各单位申报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内设处室的20%(其中5个处室以下的单位可以申报一个)。
为了体现优质服务处室的群众公认度,要求对申报优质服务处室的处室,由单位的创建领导小组对照评选标准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测评后予以申报。
优质服务处室测评结果同时将作为2008年市级机关“服务对象满意处室和不满意处室”评选依据之一。
二、关于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学习型干部评比申报
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学习型干部实行申报制。
学习型机关的申报:各单位从组织推动、学习机制、学习内容、学习载体和创建成效五个方面进行自评后自行申报。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表彰名额为35名左右。
学习型干部的申报:以各单位推荐为主,按照评选的基本条件,从学习理念、学习兴趣、学习措施和学习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审。其中年度内出版了著作或至少有一篇理论文章、调研报告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材料一并上报以备核实。
学习型干部推荐上报名额不超过单位在职党员干部人数的2%,其中50人以下的单位可推荐上报1人。
各单位的2008年优质服务处室、学习型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学习型干部申报工作于2008年12月30前结束。过期不再接受申报。
具体情况请与市级机关工委宣传处联系。联系电话:85811441,联系人:王琳。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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