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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益性项目认捐公告
2008/11/28 11:53:02   来源:民政局 徐进            打印本页   

     为切实做好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政部《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决定广泛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益性项目进行认捐,现公告如下:
  
   一、认捐项目和原则按照“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要求,江苏省援建公益性项目108个,总投资约18.90亿元。其中,教育项目(中小学及幼儿园)50个、卫生项目(医院、卫生院)30个、民政项目23个、文化项目5个。(具体项目详见www.jsmz.gov.cn)本次认捐遵循合法、自愿、无偿的原则,主要接受现金认捐。
  
   二、认捐形式与授荣方式认捐形式分为项目整体认捐、未指定用途认捐两类。(一)项目整体认捐。认捐金额超过项目总造价60%的,该项目建成后,可根据认捐者的意愿命名;认捐金额低于项目总造价60%、高于25%的,项目建成后,可在该项目的适当位置立碑留名纪念;单位或个人可以联合对项目进行认捐。(二)未指定用途认捐。捐助额在1万元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在项目建成后,可在适当位置留名纪念。经绵竹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对捐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单位或捐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个人,可授予捐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人“绵竹市荣誉市民”称号。
  
   三、认捐程序(一)集中认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认捐者通过本公告发布的联系方式,商谈认捐意向。(二)签订协议。省民政厅或相关对口援建市、县(市、区)民政局在与认捐者商谈捐资数额、投入时间及授荣方式等具体事宜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与认捐者签订认捐协议(项目认捐协议书可登陆www.jsmz.gov.cn查询)。2009年1月31日为签订认捐协议的截止日,2009年4月30日为认捐资金全部到账的截止日。(三)认捐确认。认捐资金全部到账后,接受捐赠的民政部门进行认捐确认,并出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捐赠专用收据”。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要将项目认捐确认情况及时报省民政厅。
  
   四、有关承诺(一)规范资金管理。认捐资金由江苏省社会捐助服务中心和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专账管理,认捐者有权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按照认捐者的指定用途使用资金,确需改变用途的,须经认捐者书面同意。小额捐款将统一调度使用于上述108个项目。(二)接受社会监督。工程项目竣工后,将主动接受审计。省民政厅将会同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定期公布接受捐赠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三)加强舆论宣传。在有关媒体上公告认捐情况,对捐资数额较大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要求保密认捐者信息的除外)。对整体认捐项目,在项目建成后邀请认捐者参加揭牌仪式。认捐咨询电话:江苏省民政厅,联系人:钱宜萍、李艳,联系电话:025-83590689。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联系人:季鸣,联系电话:0838-6210591;王保嘉,联系电话:0838-6900946。
  
  
   附:
   1.省民政厅及各对口援建市、县(市、区)民政局联系方式、认捐账号
   2.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认捐公益性项目汇总表
   3.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认捐公益性项目简介
   4.江苏省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益性项目认捐协议书
  
   附件: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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