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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 我市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为创建文明城市夯实基础 |
2008/5/8 11:44:35 来源:财政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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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以逐步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今年我市共安排资金2455万余元,用于公益性文化建设。
一是重点保障公益性文化事业支出。今年,预算内安排文化事业专项755万元,主要用于市图书馆、少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益性文化支出。
二是支持文化重点工程建设。为新闻中心大楼建设拨付借款1500万元,并从2004年起每年安排800万元用于其贷款贴息和印报机贷款贴息;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偿还博物馆新馆建设尾款;积极向上争取省级宣传文化资金500万元,用于市博物馆和“邓小平和人民在一起”群雕建设。
三是继续支持农村文化工程建设。继续安排150万元用于乡镇文化站、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农家书屋”建设,推进农村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
四是切实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安排专项资金50万元,支持海州五大宫调、淮海戏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并将其正常保护经费纳入预算。
(市财政局 付怀超 乔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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