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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经贸局加强对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督查 |
2008/4/30 8:54:14 来源:外贸局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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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市上下广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外经贸局紧扣“奋力冲刺八十天,打赢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攻坚战”要求,
切实加强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和督查,以有力的领导、严格的督查,保证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有序推进和有效落实。
一是建立创建工作督查小组。为保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扎实开展,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领导,局成立了创建工作督查小组,局纪检监察室主任张志忠同志为组长,监察室其他人员为成员。督查小组在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创建工作中的检查、考评和督促,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确保创建工作不挂空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同时,加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推进工作督查力度,切实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大事要事来抓实、来推进,做到不懈怠、不迟缓、不间断。
二是督促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及时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全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全市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市委王书记在督查新浦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时的讲话精神、全市“门前四包”责任制暨联动共创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并认真抓好上级指示要求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保证家喻户晓、人人明白,确保创建工作在单位稳健开展。加强工作中不间断督促,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四个落实、四个确保”,即认识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包干路段工作落实、内部创建工作落实、具体组织工作落实、督查奖惩工作落实,确保文明办公、确保环境整洁、确保秩序良好、确保创建达标。
三是加强具体创建工作检查督查。加强对《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局落实重要路段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创建工作稳步开展;加强对局“政务环境廉洁高效、业务工作严谨规范、言谈举止文明礼貌、办公环境整洁卫生、为人表率诚实守信、局容局貌明显改观、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创建目标的评估和监察;坚持实行督查考核制,对各处室的创建工作,进行不间断的督查考核,把创建工作与目标考核相挂钩,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扬肯定,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加强对“四做”“三管好”活动督查,明确文明监督员、文明宣传员和文明管理员,加大不文明行为矫正纠正力度,大力开展文明机关、文明处室、文明办公、文明干部、文明行为、文明带头活动,倡导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培养良好的文明素质;建立创建工作考勤考评制度,加强对参加义务劳动和巡视巡查进行考勤考评,确保义务劳动日的参加率和巡视巡查的出勤率,对责任路段每日实行巡视巡查,每天派出2名创建文明城市管理员,深入到责任路段巡视巡查,认真维护秩序,随时纠正问题,并积极搞好文明宣传。
(市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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