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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浦区机关工委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
2008/4/22 10:17:35   来源:海州区             打印本页   

     为切实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按照 “五好”标准,结合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特点和实际,区级机关工委出台了《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创建方案》,在所属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活动。
  
   一、创建“五好”工作目标
   领导班子好。一是领导班子成员能自觉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记“两个务必”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二是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素质较高,奋发有为,顾全大局,决策民主,作风优良,廉洁勤政,实绩突出,班子有较强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能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党支部书记及委员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
  
   党员队伍好 。一是党员党性强、作风正,整体素质较高,党员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二是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监督,党员干部能带头钻研业务和带领机关工作人员创新思维、创新工作,业务能力明显增强,素质不断提升;三是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培训经常,党员监督管理有效, “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有实效;四是按照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定党员发展工作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党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五是按党费收缴标准,及时足额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工作机制好。一是党支部议事、决策和工作等各项制度完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政领导班子团结一心,共谋发展;二是有一套好的党建工作制度,建一间标准较高的党员活动室,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和规范的办事程序;三是党内监督的有关制度健全,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职责和措施落实较好,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四是有一支业务熟悉、务实细心的党务干部队伍,重视党务干部的选拔配备和教育培训。
  
   工作业绩好。一是高质量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日常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好,工作业绩突出;二是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机关和基层评价好;三是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四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认真抓好党务、政务公开,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生工作,积极参加市、省、国家级文明单位和文明城市创建。
  
   群众反映好。一是党员干部以人为本,为民办事,求真务实,勤政廉政、淡泊名利,工作措施和方法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组织、领导、群众满意,争取满意率在90~95%以上,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融洽,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支持;二是党组织注重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共产党员在单位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乐于奉献。
  
   二、创建工作步骤安排
   初步计划用三年时间建成八至十个“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五年时间实现三分之一的单位党组织达到“机关党建工作示范点”的标准要求,第一年起步打基础,次年开始逐年翻番递增,每年的创建工作均分为三个阶段:宣传准备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下旬);培育创建阶段(4月下旬至11月底);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创建工作组织领导
   创建工作在区级机关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组成考核验收小组,按创建“五好”工作目标进行考核验收;各党支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委员为成员。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按创建方案,责任分解到人,并负责抓好督促落实。及时向工委联络人员报告创建工作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和指导。
  
   (新浦区机关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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