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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的通知》的通知
2003/12/29 10:28:39   来源:             打印本页   

     
  
  
   连委工发(2003)51号
  
  
  
   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现将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连纪发(2003)19号文《关于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根据自身情况评比推荐。如推荐候选人请于6月16日前将简要事迹材料上报市级机关纪工委。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3年6月6日
  
  
  
  
  
   连纪发(2003)19号
  
   关于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政
   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县区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市级机关工委、纪工委,市教育工委、纪工委,市企业工委、纪工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纪检组(纪委),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纪委: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坚持“两个务必”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连纪发[2003]4号)精神,将于今年7月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评选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共同组织实施。市纪委宣教室承担具体事务。
   (二)成立市评选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相关职能处室的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
   (三)根据市评选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工作领导小组分配的推荐名额,以各县区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市企业工委、市各直属单位党委、驻连部省属单位党委为单位,分别评选上报本单位的先进典型人选,由市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县分别为2名,各区分别为1名,市级机关工委为2名,其他各单位分别为1名。
   三、评选标准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精神,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新知识,思想文化道德素质优秀。
   (二)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敢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在这次抗击非典斗争中,能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尽职尽责,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战斗在斗争的第一线,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牢记“两个务必”,立党为公,勤政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同一切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坚决斗争,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事迹突出。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评选表彰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是今年主题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形成树立典型、弘扬正气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推荐上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把握评选标准,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评选出群众公认的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后,以党委的名义于6月30日前将《推荐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呈报表》(一式五份)报市评选工作办公室。
   (三)总结表彰。市评选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公示后报市委领导审定,于7月份进行表彰,并在《连云港日报》刊登先进典型名单,市各新闻媒体集中进行宣传。以此进一步推动坚持“两个务必”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附:《推荐勤政、廉政、优政先进典型呈报表》。
  
  
   中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200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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