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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03/12/29 10:23:55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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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委工发[2003]73号
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积极创新党的组织生活方式,对于丰富党的组织生活内容、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吸引力,提高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具有积极的作用。为了引导和推动机关党的组织生活的创新,使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去年评比最佳组织生活实例的基础上,在市级机关各级党组织中继续开展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建设的大局,紧贴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以切合实际、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实效的党的组织生活,进一步提高党员党性觉悟,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我市快速崛起目标、融入“两个率先”大局多做贡献。
二、评选内容
此次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1、联系实际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学习形式生动活泼,并做到学以致用,取得实效。
2、通过开展卓有成效的组织生活,积极投身于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和文明机关、文明处室创建活动,努力改进党员干部的作风,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
3、在党内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认真组织党风廉政电教月活动,以解决党员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党员的党性觉悟。
4、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各种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或其它有意义的活动,方式和方法新颖,取得实际效果。
三、评选条件
1、组织生活要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主题鲜明,围绕中心,贴近中心,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和实效性。
2、组织生活设计新颖、内容丰富、生动形象、效果明显,适合机关特点,受到党员欢迎。
3、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广大党员积极参与,组织生活效果好,质量高,有较强的启发性和推广价值。
四、评选要求
1、参加评选的组织生活实例为2003年1月份以来已经组织实施的实例,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杜撰。
2、参加评选的组织生活实例主要以基层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为重点,也可以以党委、总支开展的组织生活为内容。
3、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组织所属党组织参加此次评选活动,对参选的组织生活实例要认真把关,精心筛选。
4、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参选的组织生活实例至少一篇,多报不限,每篇组织生活实例字数在1600字左右。
5、组织生活实例上报截止时间为2003年11月30日。
五、奖励办法
此次最佳组织生活实例评选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若干个。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个。对获奖的党组织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3年9月23日
抄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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