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首  页 新闻速递 党建报道 机关动态 直击县区 群团工作
关于推荐1998-2002年度连云港市劳动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2003/12/29 10:05:53   来源:             打印本页   

     
  
   连委工发(2003)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弘扬时代主旋律,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早日实现“富民强市、快速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市政府决定在200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召开连云港市劳动模范表彰大会。根据《关于评选表彰1998-2002年度连云港市劳动模范的通知》(连政发[2003]38号)要求,市直单位共分12个口,其中,市委办等55个单位为市级机关口,共分配九个名额,由市级机关工委负责牵头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为做好市劳动模范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面向基层和经济建设第一线,依据评选条件和标准,好中选优,公开公正,认真评选和表彰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模范人物,大力弘扬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市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推荐范围、名额
   推荐范围:1998年以来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工人、各类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者、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中的先进人物,均可参加评选。
   推荐名额:每单位最多推荐1名劳动模范候选人。
   三、推荐条件
   市劳动模范候选人必须是热爱祖国,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在本职工作中勇于开拓创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显著成绩,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开拓精神,为改革发展、科技和体制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为控制人口、保护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为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搞好社会治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四)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做出显著成绩的。
   (五)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为保证推荐工作的质量,本次评选实行“一票否决”的办法。凡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生重大案件,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责任者,均不得推荐为市劳动模范候选人。县处级以上公务员原则上不参加推荐。
   四、推荐办法及时间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和标准,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评议、逐级评选、层层把关的方法,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向市级机关口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机关的推荐人选要经群众推荐,党委(组)研究,干部职工大会通过;企业、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凡被推荐的劳动模范候选人,必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将公示样本和推荐劳动模范的过程形成书面材料与劳动模范候选人登记表于4月8日下午18:00前报送市级机关口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候选人名单由市级机关口劳动模范评比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平衡后,报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如果被推荐的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市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请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审计、监察、纪检、安全生产、环保、计生、综合治理办公室等部门进行审核。候选人经市评选领导小组评审后报市政府批准。
   五、荣誉称号和奖励办法
   经批准的模范人物授予“连云港市劳动模范”称号,由市人民政府命名表彰,颁发奖章、荣誉证书和奖金,并在《连云港日报》上刊登劳动模范光荣榜。
   六、组织机构
   为做好这次劳动模范推荐工作,市级机关口将成立市级机关口劳动模范评选领导小组,负责市级机关口劳动模范评选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评选和表彰大会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级机关工会。
   七、推荐工作要求
   评选表彰市劳动模范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此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必须加强领导,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切实做到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第一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民主评议、层层把关、好中选优的办法,把群众公认的劳动模范选树出来。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各条战线上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模范、赶先进、比奉献,开拓进取,勤奋工作,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王正国 刘顺学
   联系电话:5818053 5801015
   附1:市级机关口评选单位名单
   附2:市级机关口劳动初步模范候选人登记表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3年3月26日
  
   附1:市级机关口评选单位名单
   市委办(保密办、研究室)机关工委 人大办
   政府办(研究室) 政协办 信访局
   组织部(老干局) 市纪委 监察局
   统战部 对台办 人事局(编委办)
   财政局(国资办、农税局)计生委 行管局
   审计局 宗教局 审批办
   法制办 体改办 工商联
   老龄委 总工会 妇联
   团委 档案局 关工委
   接待办 地方志办 地税局
   残联 民主党派 药监局
   老区促进会 国税局 技术监督局
   工商局 化工疗养院 海滨疗养院
   政府驻外三个办事处 人民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银行 商业银行 人民保险公司
   农业发展银行 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
   人寿保险公司 平安财产保险公司
   天安保险公司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
   平安人寿保险公司
   附2:市级机关口劳动模范候选人登记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民族 职 称
   参加工作时 间 学历 学 位
   何时加入何党派
   工作单位 职 务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何时何部门授予何奖励
   简历
   主要事迹
   本单位干部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推荐意见
   党委(组)意 见
   市级机关口评审意见
  
  

站内链接:
2008/1/23 16:55:18
2008/1/22 9:21:53
2008/1/16 16:04:41
2008/1/14 9:31:40
2008/1/9 9:31:58
2008/1/4 10:01:11
2007/12/29 9:40:42
2007/11/7 9:45:55
2007/11/6 9:21:42
2007/10/22 10:02:17
精彩推荐
[图文] 全市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市司法局举办第一期机关“党建红引领司法蓝”微论坛
市财政圆满完成2023年度市级部门决算会审工作
东海县机关党支部书记人文素养暨能力提升研修班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版权所有
投稿邮箱:lygjgjy@126.com  联系电话:0518-85811441
苏ICP备05050405号  连备3207050152号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