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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喜迎党的十七大,我与港城共奋进”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
2007/8/8 10:08:14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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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机关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为了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扎实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风正气清、创新求进”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于9月下旬在市行政中心举办“喜迎党的十七大,我与港城共奋进”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市委市级机关工委。
二、征稿对象:市级机关干部、职工。
三、征稿范围:1、书法:楷书,行、草书,篆刻(不含硬笔作品);2、国画:工笔画、写意画(不含素描、速写作品);3、摄影作品。
四、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反映我市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中日新月异的新面貌;反映各级机关情系基层、为民服务的新形象;反映广大机关干部勤政廉政、爱岗敬业、诚信廉洁的新风尚。
2、作品背后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年龄、工作单位、电话号码。
3、书法、国画作品尺寸大不超过四尺整张竖幅(138CM×68CM),小不低于4尺对开;篆刻作品要求八方以上,并制作成印屏;草书、篆书、篆刻须附译文。摄影作品要求为能够放大到20寸以上的精放片。
4、各机关党委送展书画作品不少于4幅,摄影作品不少于10幅;机关党总支(支部)书画作品不少于2幅;摄影作品不少于5幅;同一作者书画、摄影作品各不超过2幅。作品由各单位汇总登记后统一选送。摄影作品可以通过邮箱传送。
5、各单位选送的书画作品暂时不作装裱。活动结束后,作品退还各单位。
五、截稿时间:2007年9月10日。
六、作品评审
1、展览将邀请市内著名书画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
2、本次展览书画、摄影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组织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发给奖品和证书,参展作品发给参展证书。
七、征稿办法
作品报送地点: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宣传处(市行政中心2122房间)。联系人:唐莉。
邮箱:GZTX@LYGJGJY.GOV.CN。
联系电话:5811441。
希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确保作品质量。
中共连云港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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