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市级机关篮球比赛参赛队员资格认定问题的通知 |
2003/10/13 17:13:01 来源: 打印本页 |
|
|
市级机关各单位工会:
应基层工会组织的要求,市级机关工会决定今年十一月上中旬,将举办市级机关篮球比赛。目前报名工作已开始,许多工会组织已报名并积极组队训练。为了组织好这次篮球比赛,保证比赛的公正、公平和有序,对本次篮球比赛参赛队员资格将进行严格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单位范围
凡是市级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的单位,或市级机关工会直属工会组织的单位,可以组队参加比赛。党组织或工会组织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不能组成联队参加比赛。市直属党委单位只能由机关人员组队参赛,下属单位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队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是参赛单位在册职工,其劳动、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在参赛单位。
2、参赛队员须身体健康,并且适宜参加此项活动。
3、任何单位不得借用外单位队员和教练,若发现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第一次以输球计算成绩,第二次取消单位比赛资格。
三、资格审查程序
参赛单位报名时,要详细填写报名表,如实填报参赛队员和教练员的姓名、具体部门、岗位职务以及工会会员登记号等。机关工会将成立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参赛队员和教练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立即予以清理,并对填报单位工会进行严肃批评。如出现资格异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调查核实,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裁定。如比赛进行中出现对参赛队员资格的举报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再次进行资格认定,发现有不具资格队员的,按第二项每三条处理。如对参赛队员进行资格举报,举报者要填写举报单,并向组委会交纳100元押金,如举报属实,押金全额退还,如举报不实将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由一名组委会成员和10名不参加比赛的单位工会干部组成。
连云港市市级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
2003年10月10日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