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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局创建学习型机关做到“六有” |
2003/8/27 16:58:09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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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市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以来,市农业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活动有组织。局成立建设学习型机关领导小组,由两名党组成员专门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从而保证了这项工作有序的进行。
二是学习有计划。根据创建学习型机关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计划,把远期目标和近期计划紧密结合,坚持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学习日。局规定每周五下午为机关学习日,由局统一组织,从而有效地保证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三是目标有定位。制定了促进学习型机关政策和措施,争取两年内60%的人员成为学习型干部,全体人员综合素质明显增强。同时,积极创建学习型事业单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现代科技、业务、法律法规学习,注重提高机关干部的学历层次,注重知识结构的拓宽。
四是经费有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解决学习经费问题,局每年拿出5万元用于购置和订阅专业资料。同时,还为机关干部购买了笔记本等学习用品。对各类学历教育和培训学习,给予学费70—80%的报销。目前,有16人攻读本科学历,7人攻读硕士学位,1人攻读博士学位。
五是措施有落实。通过开展丰富多彩活动,落实创建措施。鼓励农业技术创新、开发和推广。建立激励机制,调动机关干部学习的积极性。积极搞好服务,为机关干部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六是考核有标准。把建设学习型机关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处室,明确处室负责人为建设学习型处室的责任人。对参加学历教育的人员要求先取得证书后再给予报销。要求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的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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