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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幼儿园《收费许可证》开始换发 |
2006/9/14 9:52:46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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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我市幼儿园收费实行新标准,所有幼儿园只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赞助费一律取消。其中,保育教育费公办省级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330元,一类幼儿园每生每月180元,二类每生每月150元,三类每生每月100元,经物价、教育部门批准后,一类(含一类)以上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可适当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10%,供应伙食的幼儿园可收取伙食费,按实际成本每月结算,多退少补,并每月向家长公布账目。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参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确定,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同意后执行。
为认真做好此项政策的落实工作,从即日起,我市将开展幼儿园《收费许可证》换发证工作。各类幼儿园应持法人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注册证书、幼儿园等级证书和收费文件等,民办幼儿园还应持办园许可证、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表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换发证手续。
(市审批中心 徐甦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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