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竞 赛 须 知 |
2003/8/12 16:35:12 来源: 打印本页 |
|
|
一、比赛时间:
6月15日——6月17日
比赛地点:市体校
二、男、女团体分为预赛、决赛二个阶段。预赛分四个小组进行单循环,每组前二名进入决赛,决赛采用单淘汰。
三、各代表队对队员资格和比赛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存在异议,必须由领队递交书面报告给组委会,组委会方予受理。
四、本次比赛用球为无标练习羽毛球。
五、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羽毛球规则。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两名单打、一对双打(可由单打运动员兼),比赛场序为单、双、单,先胜两场者为胜;团体和个人比赛均为三局二胜,男子每局15分(先到15分为胜),女子每局11分(先到11分为胜)。
六、团体比赛时,每队提前10分钟将出场队员名单送交场地工作人员。每场比赛时,每个代表队各出2名工作人员做司线裁判,1名工作人员做记分员。各队务必于秩序册规定的比赛时间前10分钟到达赛场,队员带工会会员证到所在比赛场地报到,凡在规定时间延误十分钟未到的队作弃权论;个人比赛按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到达赛场,比赛开始点名三次未到者视作弃权。
七、设奖等次: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和领导干部组男子单打各取前八名;男子单打和女子单打各取前十二名;领导干部组女子单打取前二名。
八、15日—16日进行男、女团体比赛; 16日下午进行领导干部组单打;16日下午—17日进行男、女单打比赛。
|
|
站内链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