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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26日起我市长途客运征收燃油附加费
2006/7/25 9:16:51   来源:             打印本页   

     
   日前,省物价局等7部门联合发文,决定在基本运价不调整的情况下,对我省公路长途客运按“百公里涨一元”标准开征燃油附加费。具体操作方法是,以2006年5月24日成品油价格为基数,此后成品油平均零售价格每吨上调100元,加收燃油附加费每人每公里1分钱,反之同幅下降。
  
   我市客运单位将从7月26日起正式开始征收燃油附加费,在现有票价基础上,客运企业经营的长途客运票价按实际里程每公里上涨1分钱。如连云港至南京的(大宇)客车票价原为70元,里程为300公里,票价届时将上涨3元,为73元。市内区县客运班线不在此次涨价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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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5 9: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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