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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局八项措施推进“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
2006/6/15 7:49:01   来源: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控制医疗服务费用,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市卫生局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
  
   一是对医疗机构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通过年检校验、定期及不定期检查等多种形式和途经,以量化分值的形式管理所有公立、民营医疗机构,记分标准分为10、8、5、3分,年底根据医疗机构因违规违法行为被记分情况,分别给予警告、暂缓校验、注销相关执业科目、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每年度由发证机关将医疗机构的记分情况向社会公示。
  
   二是实施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制度。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市直医院和四县人民医院等10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间实施三类33项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工作。同时,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医学检验检查的质量控制,做到所下结论字迹清楚,描写正确,杜绝涂改。市卫生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质控人员对互认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检查进行质量评估并公示结果。
  
   三是加强手术及新开展诊疗技术管理。严格手术及新开展诊疗技术审批程序,超范围手术及新开展诊疗技术必须填写《超范围手术及新开展诊疗技术审批表》,一级医院由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医院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新开展诊疗技术尚须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生命,医院、医师开展与级、职不相称手术时,需电邀上级医院会诊,并电话请求主管局批准,术毕一周内补办书面审批手续。严格履行术前病例讨论制度和告知义务,手术记录非特殊情况必须由手术者在术后及时完成。
  
   四是实施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审计评析、超常预警办法。全市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要按季度对以抗生素为主的各类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对临床使用量靠前的10种药品,按照药品的使用量、进销差价、销售总额、生产厂家及使用量占前10位的医生进行分类汇总,组织医院技术委员会等有关人员联合进行审计评析,对有不合理用药倾向的,及时在医疗机构发布超常预警公告,对使用量靠前的10种药品,如无充分理由且疗效较差、价格较高,有借回扣进行促销的,医疗机构将及时停止使用,并对药品生产厂家进行书面警告,直至取消其参与全市药品集中招标资格。
  
   五是实施医务人员执业不良行为记录处罚制度。各医疗机构要通过院长信箱、来信来访、病人问卷调查、电话举报等渠道广泛收集医务人员服务态度生硬、服务行为不规范、接受患者或其亲友“红包”、使用假劣药品等25种执业不良行为信息,经调查核实后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并根据执业不良行为的情节轻重,相应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离岗学习、暂停处方权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各医疗机构每季度自行组织考评登记一次,并将登记情况向社会公示。
  
   六是实施医院科主任、护士长培训和考核管理制度。二级以上医院对科主任、护士长实行竞聘上岗制,参聘人员必须取得由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连云港市医院科主任、护士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经培训合格的,取消竞聘资格。此前已担任医院科主任、护士长岗位职务的人员,必须在2年内经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书,否则应离岗培训。同时,对二级以上医院科主任、护士长实行任期内综合目标责任管理制,对不能胜任管理工作或任期内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发生二次以上医疗事故或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未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不再继续担任科主任、护士长职务。
  
   七是进一步完善处方评价制度。结合医疗机构考核、评审、督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地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处方质量尤其是处方药品用量、抗菌素的规范使用、贵重药品用法用量、药品费用和参保病人的自费用药等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并通报结果。
  
   八是落实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树立“病人至上,廉洁行医”的理念。切实加强业务培训,规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知情同意及告知义务,扎实抓好重点环节、重点科室和重点病人的纠纷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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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6/15 7: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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