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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 |
2006/6/8 8:22:49 来源: 打印本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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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近期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一些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获证产品安全质量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认证有效性较差等问题,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市质监局决定即日起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专项整治。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直接关系人身、财产安全、认证有效性较差的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V/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共2种)、照明设备(嵌入式、固定式、可移动式灯具,共1种)、电动工具(共16种)、家用及类似用途设备(电饭锅、液体加热器、电动食品加工器具、电熨头、快热式电热水器、电风扇,共6种)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家用及类似用途插头插座、家用及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家用及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共3种)等5类28种产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而未获认证擅自出厂销售和进口的产品;虚假认证、擅自变更获证产品或更换关键部件材料等行为将严厉查处。对伪造、冒用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市质监局 姜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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