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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 市级机关十大优质服务标兵处室展示(十)
2006/4/30 15:29:52   来源:             打印本页   

     
   编者按:2005年,市级机关各单位以建设公正廉洁、便捷高效、优质规范、运转协调的服务型机关为目标,广泛开展了优质服务处室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优质服务处室。在各单位民主测评、自评申报的基础上,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对照优质服务处室标准,通过不预告检查、媒体公示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了综合评定,授予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等10个处室为2005年市级机关十大优质服务标兵处室称号,授予市委办公室总值班室等159个处室为2005年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处室称号,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上予以了通报表彰。
  
   《机关家园》网站将于近期内陆续展示十大优质服务标兵处室的事迹,敬请关注。(排名不分先后)
  
  
  
  
  
  
  
  
   2005年市级机关十大优质服务处室标兵——市劳动局劳动工资处处(处室负责人:骆公成)
  
  
  
   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及市级机关开展创建文明服务处室活动中,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全体人员从我做起,从处室做起,从每件具体事做起,处处以市级机关工委制定的文明处室标准为行为规范,努力实践,认真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劳动工资处根据中央、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和局党组要求,在工作中体现五个先进性。一是在服务意识上体现先进性;二是在爱岗敬业上体现先进性;三是在服务效能上体现先进性;四是在创新发展上体现先进性;五是在廉洁自律上体现先进性。
  
  
  
   二、 开拓创新 成效显著
  
   (一)认真开展“落实年”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社会保险征收条例》及《江苏省贯彻〈工会法〉办法》,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各类社会群体的权益得到落实,认真开展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以贯彻三个《条例》为载体,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向社会的宣传力度。二是举办培训,把贯彻三个《条例》逐步推向深入。三是深入基层,送法律法规到企业。
  
   (三)规范劳动合同管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
  
   为切实推进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建立,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的通知》,对用人单位订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行书面报告进行规范,并帮助指导企业完善劳动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基础管理,规范劳动合同内容。
  
   (四)切实做好破产、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努力钝化不稳定因素
  
   一是坚持依法办事,确保企业改革改制顺利进行;二是规范操作,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企业改革改制的具体操作中,着重从六个方面严格把好关:(1)政策咨询关;(2)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论证关;(3)职工身份置换费用提留剥离关;(4)劳动关系调整程序关;(5)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关;(6)监督关;三是强化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六到位:(1)依法补偿到位;(2)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到位;(3)再就业扶持到位;(4)特殊群体帮扶到位;(5)再就业培训到位;(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到位。
  
   (五)进一步强化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逐步推进劳动关系民主化、法制化建设
  
   对涉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市劳动保障局、总工会、经贸委三部门坐到一起协调沟通,商议决策已形成共识,或者成为大家自觉行动。
  
   (六)不断探索,高度负责地做好政策性安置工作
  
   重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策性安置政策的探索与研究,不断拓宽思路、拓宽渠道。
  
   一是采取岗位安置、劳务输出、货币安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2004年市区13名军转干部家属就业安置、253名退役士兵货币安置,共692万元。
  
   二是对2004年度冬季全市退役士兵(全市1123人,其中市区480人)就业安置需求情况进行调查,编制今年的安置计划并报市政府,现已实施。
  
   三是积极做好53名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现役军人家属安置工作会议,督促各用人单位做好此项工作。
  
   四是创新安置渠道。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精神,市劳动保障局2005年6月22日上报市政府《关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请示》,拟提出1+2的就业安置办法。
  
   (七)继续加强工资宏观调控,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资宏观调控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部长令21号),进一步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二是继续实行工资指导线制度,确保全市企业在岗职工工资适度合理增长。三是做好企业工效挂钩工作。四是加强对用人单位工时工作制的指导,有效避免用人单位因工时工作制处理不当,产生劳动纠纷。五是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全市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六是认真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
  
  
  
   三、与时俱进 不断进取
  
   劳动工资处在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业务工作的同时,善于创新工作思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市政府代拟了《关于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军队干部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探索政策性安置渠道,提供了新的尝试,也将使我市政策性安置工作走出低谷,这将在全省乃至全国开创政策性安置工作新渠道。
  
   四、勤奋进取 成绩卓著
  
   由于全处同志勤奋努力,不断进取,始终高标准严要求去做好省劳动保障厅、局党组交给的每一项工作任务。今年劳动工资处被市政府评为“全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江苏省刑释解教工作先进集体”,一人被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评为“江苏省刑释解教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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